(2022年4月修订)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培养自律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审 核评定、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一、项目学制
上海外国语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2+2本科留学项目共设4学年8个学期:上海外国语大学阶段前2学年1-4学期,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阶段后2学年5-8学期。
二、评奖资格
1.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英语类2+2项目,完成上外阶段所有课程,升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修完5-7学期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评选。
2.国内学习期间因违反《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及海外合作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宿舍管理条例》《考试管理条例》等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奖学金名额和金额
1.奖学金总额
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的相关协议和会议纪要,根据当年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升学并注册获得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本科二年级正式学籍的学生人数,每10名学生产生一份学费奖学金,金额为一个全日制学生注册名额的价值,等同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阶段4学期160个学分学业的学费。额度每届学生核算,当年多余的个位学生数不累积至下一届。
2.奖学金名额
根据当年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升学并注册获得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本科二年级正式学籍的学生人数,每10名学生产生2名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额度每年核算,当年多余的个位学生数不累积至下一年。
3.奖学金金额
一等奖学金:不少于学生在纽卡斯尔大学一学期(40个学分学业)学费
二等奖学金:不少于学生在纽卡斯尔大学一学期(40个学分学业)学费的50%
奖学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当年总奖金额度、实际获奖人数和奖金比例经计算后由两校协商一致确定。
4.奖学金发放
第一阶段发放:被提名的参加项目学生将在纽卡斯尔大学学习的第5个或者6个学期分配到80%的学费奖学金。
第二阶段发放:如被提名的参加项目学生在纽卡斯尔大学学习的前三个学期(第5-7学期)学习期间平均成绩保持为良(Distinction),则有资格在第8个学期分配到学费奖学金的剩余 20%;未能在纽卡斯尔大学学习的前三个学期(第5-7学期)学习期间平均成绩保持为良(Distinction)的被提名参加项目学生则不可获得任何进一步学费减免。
四、奖学金评奖评定办法
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为学生国内阶段各学期的综合平均分(综合平均分=每学期平均成绩的算数平均分,保留一位小数)。
国内阶段每学期平均成绩中包含每学期的出勤分(每学期平均成绩=每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加上每学期出勤分的算数平均分)。
每学期的出勤分=学期出勤率×100。学期出勤率=学期实际出勤学时数/学期总学时数,相关考勤规定按《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及海外合作学院预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国内阶段所有就读学期的综合平均分和奖学金名额,择优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奖学金评奖程序
1.国内阶段各学期,每月底公示当月学生考勤记录,凡对公示记录有疑问的学生,可向学院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依据。
2.国内阶段各学期,每学期告知每位学生各科期末总评分和出勤率,凡对总评成绩和出勤率有疑问的学生,可向学院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依据。
3.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根据相关协议确定奖学金名额,海外合作学院根据本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
4.奖学金获奖名单通过网络途径公示。
六、本办法相关规定援引自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间的合作协议和会议纪要,若两校修改、变更、重新签订校际协议或有新的会议一致意见并涉及奖学金设置,本办法即刻废止。
七、本办法自颁布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止。
八、参照本办法,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每届学生的具体评奖细则,本办法及具体评奖细则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