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培养自律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审核评定、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一、项目学制
上海外国语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2+2本科留学项目共设4学年8个学期:上海外国语大学阶段前2学年1-4学期,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阶段后2学年5-8学期。
二、评奖资格
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英语类2+2项目,在完成上外阶段前2学年1-4学期所有课程升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修完5-7学期的学生。
三、奖学金名额和金额
奖学金总名额:
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的相关协议和会议纪要,根据当年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升学并注册获得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本科二年级正式学籍的学生人数,每10名学生产生4个减免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阶段1学期学费的名额。额度每届学生核算,当年多余的个位学生数不累积至下一届。
第一阶段(1-4学期):
奖学金名称: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名额:奖学金总名额的80%,若有小数点,取整数,多余部分归第二阶段。
奖学金金额:获奖学生减免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第5学期学费。
第二阶段(5-8学期):
奖学金名称:院长奖学金
奖学金名额:奖学金总名额的20%,总名额减去第一阶段名额的剩余名额。
奖学金金额:获奖学生减免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第8学期学费。
四、奖学金评奖评定办法
第一阶段(1-4学期):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为学生国内阶段1-4学期的综合平均分。国内阶段1-4学期的平均成绩中包含每学期的出勤分。每学期的出勤分=学期出勤率×100,保留1位小数。学期出勤率=学期实际出勤学时数/学期总学时数,相关考勤规定按《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及海外合作学院预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国内阶段1-4学期的综合平均分和第一阶段奖学金名额,择优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二阶段(5-8学期):
院长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为学生国外阶段5-7学期的综合平均分。具体计算办法等规定由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确定。
根据国外阶段5-7学期的综合平均分和第二阶段奖学金名额,择优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奖学金评奖程序
第一阶段(1-4学期):
1、国内阶段1-4学期,每月底公示当月学生考勤记录,凡对公示记录有疑问的学生,可向学院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依据。
2、国内阶段1-4学期,每学期告知每位学生各科期末总评分和出勤率,凡对总评成绩和出勤率有疑问的学生,可向学院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依据。
3、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第四条,审核评定第一阶段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4、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通过网络途径公示。
第二阶段(5-8学期):
由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具体实施相关评奖程序。
六、本办法相关规定援引自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间的合作协议和会议纪要,若两校修改、变更、重新签订校际协议或有新的会议一致意见并涉及奖学金设置,本办法即刻废止。
七、本办法自颁布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予以废止。
八、参照本办法,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每届学生的具体评奖细则,本办法及具体评奖细则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海外合作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海外合作学院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