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长办公室相关通知如下:
各单位:
为方便师生员工安排相关工作,根据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将2024年放假调课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元旦:2023年12月30日(周六)至2024年1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0日(周六)至17日(周六)放假,共7天(在我校寒假假期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周日)安排4月5日(周五)的教学工作。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三)至5月5日(周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周日)安排5月2日(周四 )的教学工作,5月11日(周六)安排5月3日(周五)的教学工作。
五、端午节: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5日(周日)至9月17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周六)安排9月16日(周一)的教学工作。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二)至10月7日(周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周日)安排10月4日(周五)的教学工作,10月12日(周六)安排10月7日(周一)的教学工作。
放假期间,各单位需妥善做好领导值班安排,处置意外、突发事件,并请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工作。寒、暑期间各单位仍实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相关值班要求另行发布。若年内因特殊情况,放假安排有所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