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结业统一考试成绩复议和补考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11浏览次数:3477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结业统一考试成绩复议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并保障学员的利益,特制定《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结业统一考试成绩复议的规定》。

1、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之内接受学员复议申请。

2、每位学员只能提出一次复议申请。

3、复议流程:

1)学员填写“复议成绩申请表”提交给所在培训部(点击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复议成绩申请表.pdf,请将签字后的表格清晰扫描/拍照后发送邮件至office305@shisu.edu.cn); 

2)培训部审核学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给阅卷单位;

3)阅卷单位选派老师复核成绩;

4)口语成绩复核流程:学员提出口语成绩复议申请后,所在培训部组织教师根据口语考试音频/视频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更改成绩;如保留原有成绩,则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扫描件)告知阅卷单位,由阅卷单位统一出具复议说明;如对原始口语成绩有变动,需将口试音频/视频及说明发给阅卷单位,由阅卷单位再次复议,此复议成绩为最终成绩;

5)阅卷单位应在复议结果中对学员所申请复议项目的成绩提供书面说明,包括对口语或写作水平的点评;

6)阅卷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复议结果告知学员所在培训部。

4、复议收费标准:单科复议100元,全科复议400元。

5、复议只适用于英语统考。

本规定经教育部直属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于2018年6月开始执行。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结业统一考试补考

根据国家留基委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定,每位学员只有一次补考机会,且不能延期,全科补考费:400元/人(听力+阅读+写作+口语),单科补考费:100元/人(听力/口语)。结业考试前,我部会通过电子邮件向符合补考资格的学员发放征询通知,需参加补考的学员请在邮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回复是否参加结业考试补考,逾期不回复者将被认为放弃补考机会,参加补考者需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及时完成相应补考费用的缴纳。



成绩复议费、补考费等相关费用缴付办法:

由于我校财务系统更新升级,成绩复议费、补考费等相关费用可通过手机银行App转账汇款,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上外支行 (022744)

银行账号:9558851001005721820

转账备注:单位简称+学员本人姓名+成绩复议费或补考费

为方便我校对账,请务必按上述格式填写转账备注信息!

相关费用转账成功后,请学员把转账汇款凭证截图发邮件至office305@shisu.edu.cn。同时,请务必在邮件中注明本人姓名缴费内容开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详细信息。


咨询电话:021-35372880;

现场咨询: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41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学楼309办公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